最近,新百伦的商标诉讼获得了成功,并在中国赢得了里程碑式的胜利。

上周,苏州一家法院裁定,三家当地鞋店被指控违反新平衡商标的“N”标记,并责令他们支付该品牌15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和诉讼费。即使这一裁决仍然可以上诉到更高一级的法院,这也标志着外国企业在中国做生意以捍卫知识产权的一个里程碑。150万美元的赔偿是中国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对外国企业的最高赔偿。

2014年,国家通过新商标法,将最高法定赔偿额从7.5万美元提高到45万美元。据《纽约时报》报道,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远远低于已经很低的法定数量,因此新平衡的胜利在本案中尤为引人注目。

在新百伦案中,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其中一名被告于2014年7月在科罗拉多州将商标注册为“美国新白龙体育用品集团公司”,严重损害了新百伦的声誉,引起了中国消费者的困惑。因此,法院要求他们停止侵犯美国公司的知识产权,停止大规模生产。

新百伦高级知识产权顾问丹尼尔·麦金农(Daniel mckinnon)在与《纽约时报》的电子邮件交流中表示,这场胜利让他们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更有信心。

史蒂夫·迪金森曾与外国公司合作,帮助他们进入中国市场。他的律师哈里斯·布里克恩说:“为了保护商标,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一个很好的法院系统,尤其是在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地方。法官比美国法官更了解知识产权。”

国外品牌在中国被伪造,应该如何在国家法律下寻求保护?新平衡为这个问题开创了一个辉煌的先例。

该品牌于20世纪90年代首次进入中国市场,并允许经销商代表新百伦分销产品。但后来也有一些经销商用普通话及其同音字注册了该品牌的商标,并成立了自己的鞋厂,生产出大量质量不高但价格较便宜的“新平衡”产品。新百伦不得不取消他们的分销权,离开大陆市场。

该品牌于2013年正式回归,并注册了英文商标“新平衡”。2006年12月在中国大陆设立法人机构。但之前生产的假冒产品依然存在,新天平很难在中国消费者中形成统一的品牌形象。

该品牌在中国的反私活动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,经历了多次挫折才打赢以上官司。比如2015年4月,未能为中国人使用“新余额”中文名称,需赔偿约70万美元。此案仍在上诉中。

迪金森表示,“新平衡”的胜利表明,该品牌很好地利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,并在中国法院积极执法。

“这样做的公司可以成功。消极的公司希望外国法律能控制他们,期待别人帮他们做。这样的公司没有成功的机会。”

标题:[时尚快讯]New Balance商标诉讼胜利,给外商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希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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